第1463章、同生共死的苦命鸳鸯!
第1463章、同生共死的苦命鸳鸯! 白富美的生活是普通人没办法想象的,她们就是去菜市场买几棵大白菜,身边的助手也会帮忙提着好几套衣服。譬如,买西红柿的时候要穿红色,买黄瓜的时候要穿青色,买鸡蛋的时候要穿短裙,买牛肉的时候最好穿长衫------人菜合一,讲究的就是一个搭配。 闻人牧月身边有专人负责服装首饰这一块,所以,她被淋湿的衣服很快就脱下来了,换上了一条干净的白色棉布长裙。长发披散,素面朝天,仍然美艳的让人不敢直视。 秦洛现在虽然也升格成为有钱人,但是他属于皇帝的命格乞丐的生活,直到现在还没有进入角色-----再说,耶稣和大头也不可能提套衣服跟在他屁股后面。 于是,果王为他借来了千叶寺和尚们的僧袍。宽衣大袖,穿在他身上还真有一股出家人的风范。 不用怀疑,这是赞美。 秦洛和闻人牧月临窗而坐,听雨打新枝,看水气沸腾。远处朦胧若仙峰,近处呈亮如洗涤。 茶香四溢,整个木室都被薰香。 置身这样温馨舒适的环境里,秦洛和闻人牧月又有一种不想说话的感觉。 他们俩的相处模式不能说不奇怪。因为,一般的恋人彼此表白后,恐怕有很多话要向对方倾诉,说上三天三夜也难以停歇。 可秦洛和闻人牧月却很少需要用言语沟通,秦洛觉得他明白闻人牧月,而闻人牧月----她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明白的。说多了反而是浪费时间,也非常的俗气。 所以,两人能做的就是安静的坐在一起。偶尔一个眼神对视,然后又各自转开去欣赏周围的m某一景物。好像那景物比眼前人的脸更加的美丽动人。 “绿叶阴浓、遍池塘水阁,偏趁凉多。海榴初绽,妖艳喷香罗。”看着外面的风雨图,秦洛的手指敲击着桌面,轻轻的吟唱着。 “老燕稚弄语,有高柳鸣蝉相和。骤雨过,珍珠乱糁,打遍新荷。” “人生有几?念良辰美景,一梦初过。” “穷通前定,何用苦张罗。命友邀宾玩赏,对芳樽浅酌低歌。” “且酩酊,任他两轮日月,来往如棱。” 这是金代元好问的《骤雨打新荷》,此时念出来非常的应景。 而且,这不仅仅是为了应景,更重要的是为了应心。 “人生有几?念良辰美景,一梦初过。” “且酩酊,任他两轮日月,来往如棱。” 这不正是此刻秦洛和闻人牧月的真实写照吗? 一直以来,他们被各种条条框框所限制,被各种思想枷锁所阻挡。一次次的靠近,又一次次的分开,日子过得格外艰辛。 这一次,秦洛千里远行东洋行医,闻人牧月放下矜持尾随而来,千叶寺相会,那无字的红绸,那孩子般的大哭,那雨中的激吻-----他们终于撕裂了伪装,将心灵坦诚相对。 一时间,只觉天高气爽,全身舒坦的都跟吃了人参果一般。 闻人牧月熟读史料,自然明白这首词的典故,也自然明了秦洛的意思。 她的心中又何偿不是这样想的? 她的眼睛瞟向桌子上那条缠着红绸的断枝,眼神疑惑的看向秦洛。 她才不相信,这红绸恰好就飞到秦洛的身边去呢。 那不是生活,那是电影。 秦洛就眯着眼睛笑了起来,拾起那块已经被茶气拱干的红绸,说道:“我说这是它自己飞到我脚下的,你一定不相信-----” “不信。”闻人牧月干净利落的说道。 红绸不是它自己飞到秦洛脚下的,而是有人捡回来送给他的。 她的身边那么多保镖,大小姐的红绸被风吹跑了,别说是飞在天空,就是飞到火星上去,他们也得想办法把它捞回来。 “是果王通知你的?”闻人牧月问道。她这么聪明的女人,如果还想不清楚其中的环节,那就不是闻人牧月了。 “我掐指一算,就知道你在东洋。”秦洛调侃着说道。有些事情知道就算了,没必要非要说出来。果王通风报信的行为虽然是为了自己和闻人牧月,但终究是自作主张的泄露了闻人牧月的行踪。秦洛是个讲义气的人,他没必要非要把果王给出卖了。 闻人牧月到达东洋的第二天秦洛就知道了。 这倒不是秦洛的眼线多么的宽广,而是因为果王打电话来‘通风报信’。 虽然果王不如马悦那般了解闻人牧月的情感和心思,但是能够成为果王,终究不是个笨人。领导不好意思做的,他们这些做下属的自然要做的体面周全。 于是,果王便偷偷打电话和秦洛接触,并且告知闻人牧月来到东洋的消息。只不过,前面几次电话,秦洛看起来很繁忙,并没有立即赶来和闻人牧月见面的意思。 这一次打电话,秦洛总算是答应了。他原本就在赶往东洋的路上,中途接到果王的电话,说闻人牧月要游千叶寺,秦洛就直接转道到了这千叶寺----- 于是,果王就把这找回来的断枝送给了秦洛,由秦洛送过去给闻人牧月。 世间大多数的浪漫多是人为的,但是这并不能改变浪漫的本质。 心若安好,便是睛天。 心若欢喜,全是浪漫。 闻人牧月自然明白秦洛的心思,他不说出来,只不过是不想坐实果王的罪名。毕竟,没有人证,自己的猜测只能是‘猜测’。 “你是什么时候掐指算到我来东洋的?”闻人牧月举起茶盏小口的抿了一口,声音轻柔的问道。 “几天前。”秦洛苦笑。他就知道她会兴师问罪。 “为什么是在千叶寺?”闻人牧月漫不经心的把玩着手里的茶盏,都不去看秦洛一眼。 可是,秦洛却知道,这个问题比前面的问题更加的难以回答。 其实,她的潜台词是,为什么前几天不出来见面,为什么不在东京铁塔,天空之城、樱花山等地方见面,为什么是几天之后的千叶寺? 秦洛灵机一动,表情凝重的说道:“我中毒了。” “什么?”闻人牧月满脸惊讶,抬起头看向秦洛。 “你应该知道我来东洋是为了什么吧?”秦洛问道。 “还没有找到火焰病毒的治疗方法吗?”闻人牧月问道。闻人家族不仅仅是华夏国的大财团,在其它国家的经济和政治领域也有极深的渗透。火焰病毒对普通人来说是秘密,或许是一辈子都难以知道的事情。但是,这对闻人牧月来说实在不是什么难以获得的资讯。 掌握最新鲜的资讯,才能掌握市场和受众群。这是商人都谨守的商业准则。 “没有。”秦洛摇头。“我的运气实在不好,去幸岛的第一天就被感染病人抓伤。而且,差点儿因为这个被他们起诉-------因为我为了让病人安静下来击打了他一下,而他的生命特征恰好在消失。我成了杀人犯了。” “没有人知道火焰病毒是通过什么途径传播的。甚至我都怀疑它是不是能够通过指甲来传播-----那个时候,我就算知道你来东洋,哪里敢来见你?要是我也是感染病人,不是把你也传染了?” “这几天我一直在观察手臂上的伤口,看到他慢慢的复原结疤,并且我还活着-----这才放心下来。你看,这不第一时间就跑过来找你了?” “如果感染了,你更应该出来见我。”闻人牧月一脸认真的说道。如果他真的感染了,他不愿意见自己,上次相见不就成了永别? 想到这些,心窝就隐隐作痛。 秦洛非常的感动,却嘻笑着说道:“这样的话,我们不就成了同生共死的苦命鸳鸯了吗?” “随你怎么想。”闻人牧月说道。又转过头不去看秦洛的眼。 (PS:谢谢你们的红票,谢谢你们的红包。不过你们应该明白一个事实,虽然说是给饭饭的,但最终还是会落在饭饭她爹手里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