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二章 捕奴
大军推进,这片从未经天朝上国踩踏的土地终于迎来了她的第一次。 惊惶的倭人看着衣甲鲜明,刃如雪炼的陷阵营,感觉他们宛如天神一般 无论是他们自认为高大的树木所形成的屏障,还是在他们眼中坚固的无法摧毁的各种木石堆砌的防御带,在陷阵营环首刀的刀光下,尽皆被砍烂、砍断,很快就清理出一条供给大军推进的道路。 这时候这群倭人才知道陷阵营是敌人,是恶魔。 这群倭人只有最简单的手段,尖尖的细木杆被他们用简陋的弓射向陷阵营,在高顺看来,这简直不配被称为箭矢,尖锐的木尖儿无力的射在大盾上,都没造出多少声响,就软趴趴的落在众士卒的脚下了。 等到陷阵营近前,倭人脸上露出凶狠的表情,大吼大叫的用手中磨出锋锐的尖石块朝着陷阵营军士砸去! 大盾竖下,分毫不伤。 待倭人手段用尽,陷阵营依旧分毫不伤,一步步的往前推进,且军阵之中无有杂音,只有军士踏步、甲衣摩擦、兵甲交蹭的声响。 这致死的静寂令倭人恐惧非常,嘴里大喊大叫的说着高顺听不懂的话。 高顺冷笑,“弩!” 除了四周举盾护卫的兵士,阵中军士皆掏出弩箭,调整好方向,对着四下散乱欲要奔逃的倭人。 “放!”高顺狠狠的把手往下一压。 弩箭穿风,狠狠的钻进倭人的身体且带出一抹血花。 顿时惨叫、惊嚎声不断。 这次高顺就没想着捉多少人,他的目的是将倭人杀怕,倭人之间总有一套自己的语言,他高顺不懂不碍事,杀一半,捉一部分,再放一部分人将此处之事传出去。 到时候,无论是这群人扎堆来攻,还是扎堆逃逸,只消聚集在一起,手无寸铁的数万倭人在几千精锐虎士面前,也不过是待宰的羔羊! 这个名叫“黑户”的部落,足足有一千余人,依照身形来看,先前用弩箭杀掉的,多数是青壮年,少数是女人。 而且数轮箭雨下来,毫无衣甲防御的黑户部落一千余人直接没了四百余。 “作小队,弱杀强擒,散少数!” “诺!” 瘦弱的都杀了,老的都杀了,年幼的也杀了,那些看起来强壮的,陷阵营军士会用大盾去撞,撞得他们毫无力气,再用绳索捆了,扔在一旁。 不几刻,杀、擒、纵都已然完成。 缩在军阵中的甄氏数人抱着一颗颗高大的树木狂吐,太血腥了,在他们眼里,陷阵营的军士大多将那些倭人劈成整整齐齐的两片,血液四溅,威慑力十足,被吓死的倭人都有不少。 高顺清点军士,一个不少,只有数个军士手上擦破了皮。 高顺不由得皱眉,“此等萎缩弱小之倭人尚能令尔等受伤?” 那数个军士面色羞红,他们也是一时不察,这才被碎石弄破了皮。 “回去以酒精擦拭,以干净的布条包上,岛上不洁,若是被风邪入侵,染上怪病,莫怪吾军法处之!” 众皆肃然,这破了皮的数人也是打了个激灵。 “带着这些倭奴,回营!” “诺!” 大军归寨,将七八十倭奴扔进“奴栏”之中,高顺使军士去挖壕沟,内里放上削尖的木刺,谨防半夜倭人来袭。 高顺每到睡前就研究曹昂给他的小册子,高顺觉得自家主公说的太对了,而且考虑的面面俱到。 如何分配倭人的食物是个难题,但是高顺看了曹昂的办法之后,觉得心里跟吃了一颗定心丸一般。 翌日,倭人未来偷袭,受伤的数个军士伤口也没溃烂发脓,高顺心下稍安,带着亲卫来到奴栏之前。 高顺回想着昨晚上看的小册子,“尔等可能懂吾所言?” “啊里啊哇,西里咋死乃……” 一通叽里呱啦的话,让人听的心烦。 “闭嘴!”高顺大怒,说的甚么玩意儿。 这两个字配合着高顺的表情,这群倭奴一下子就不敢说话了。 高顺使人抬过数筐果子,随手拿了一个扔进栅栏里面,顿时引起了争抢。 高顺摆摆手,令人将栅栏打开。 众倭奴只看了一眼,还是只敢争抢,却不敢往门口凑。 高顺暗暗点头,主公说的果然没错,这群倭奴就是被打服了才听话。 高顺带着军士进了“奴栏”,令军士将争抢的人都踹开,高顺捡起果子,挑了个相对比较瘦弱的,将果子放在他手里。 这个瘦弱的倭奴,顿时一顿叽里呱啦,然后跪在地上“碰碰”的磕头,高顺一脚踩在这个倭奴的脑袋上,止住其磕头的动作,然后令军士每个人发了一个果子。 奴栏旁边建了个较高德塔楼,方便高顺从上往下观察,高顺按照曹昂教的,看着不少倭奴在吃完一个果子之后想要强抢其他倭奴的果子的时候,高顺直接弯弓搭箭将之射杀。 如此射杀了十来个,底下的这群奴隶才知道了规矩。 高顺满意的点点头,还是主公厉害,语言不通都能想出这等计谋,主公不愧是文武双全啊! 却说曹昂察觉了张夫人欲要搞风搞雨,曹昂决定给冀州上下商户一个教训。 在商言商,上辈子打了这么多官司,那个对手不是老油条?那个合同里面不是弯弯绕绕?玩商事心思,曹昂还真不怕这群半吊子。 辛毗来报,言说冀州商事府已然成立,只待曹昂下令。 曹昂笑道“第一步,先将甄氏抛出来的生意,尽数吞下去!” 辛毗大吃一惊,“中郎将,若是如此,其余商家岂不……” 曹昂摆了摆手,“能如何?以吾名头为冀州商事府保驾,孰能与吾夺?一举定之方是正道!” 辛毗思虑半晌,觉得甚有道理,“只是,此三条商路,当如何经营?” 曹昂笑道“夺之,再分之。” 辛毗恍然大悟,“主公高论,夺之,再分与其余商家,以是除甄氏外,其余各家皆敬府中郎将也!” 曹昂大笑“佐治说对大半,却还差三分。” 辛毗讶道“请中郎将赐教。” “分之,却非州府无利可图。”曹昂笑道“商路人人可用,却要向商事府多缴纳些费用。” 辛毗亦笑“吾却忘了这茬,如此多方得利,唯甄氏苦也。” 曹昂冷笑“天作孽犹可恕,自作孽不可活,自作聪明之愚也。” 辛毗亦点头。 “如此佐治便着手为之,如今冀州商家为争抢此三条商路已至胶着,如今正是不好分配之时,商事府借吾名一举夺之再分之,众人说不得正求之不得也。” 辛毗应声领命而去。 却说辛毗得了曹昂令,寻到冀州商家聚集争论之处,夺门而入,直接用曹昂的名号一举定下应有的章程。 如此冀州的商户都松了一口气,数日争夺不下,已然损失了不少利益,若是再这般发展下去,说不得会引起更大的损失。 因此当辛毗夺门而入的时候,大部分人心中都是感激的,毕竟最后阶段争夺到的肯定不是他们。 当辛毗说下分配的章程的时候,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,这或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,交钱,获取使用权,再之后就各凭本事。 当张夫人得到消息的时候,那张保养还算得当的脸开始扭曲,因为众族老得了张夫人送出的利益,因此一时之间倒没有发难,只是等着张夫人给一个解释。 唯有甄富,冷笑的老脸令张夫人分外厌恶。 “此次,我之过也,我愿拿出一部分产业补偿各位族老,”张夫人阴着脸,将一张纸传与众人看。 甄富先看,这一看就变了脸,一脸恼恨的看着张夫人,这不就是张夫人收夺他的资产? 其余族老当然是乐呵呵的没有异议,不管是谁的,能喂饱他们,让他们满意就行! 张夫人看着甄富冷笑,她知道甄富发难必然会争权夺利,但是用甄富饿的东西去笼络其他人让甄富孤木难支,她不心疼! 却说倭人十一个部落终于联合在一起了。 他们每个部落都派出勇士去探查过了,的确如黑户部落说的那样,那群人穿的都是坚固的衣服,手里拿的都是奇特的物事,就连巨木、硬石都挡不住的东西! 要知道,他们部落的最勇猛的勇士以及部落的首领,也不过是一件麻衣啊! 因此众部落聚集起来,约定袭击这群奇怪的人,夺了他们的物事。 财帛动人心,不,准确的说,是好东西动贼心。 这十几个部落打算夜间带着最尖锐的木棒、形状最好、最硬的石头去袭击陷阵营的大寨。 当然,他们不会数数,不知道自己只有四千来人,也不知道大寨之中披坚执锐的陷阵营军士有两千五百人。 他们只知道自己是这块土地上最强大的十来个部落,他们联合在一起,人数上应该比陷阵营军士多。 而在他们的脑袋里,就算是虎豹,只要他们人数够多,也是能杀掉吃肉的,更能夺取那些坚固的衣物,以及奇怪的物事。 待到深夜,陷阵营大寨四下皆插着火把,在高顺的督促下,壕沟已成,且盖上了一层浮土,便是在日间,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。 而且曹昂在小册子里说了,这群倭人,应当患有“夜盲症”,也就是夜间看不清楚东西的毛病,为此高顺特地点了火把,就怕这些人看不到不敢来偷营。 待风声呼啸,月亮亦被乌云遮住的时候,十几个部落的人动了,嘴里“哦哦啊啊啊,瓦力够啊”瞎几把乱嚷的拿着破烂的武器从四面八方朝着大寨涌来。 斥候早就来报高顺了,就算是斥候不报,高顺站在奴栏庞的高楼上也能瞧见那群埋伏都不会的倭人! 因此营寨之中军士具披坚执锐,无一人安睡。 听到四下乱叫,高顺不由得冷笑,果真,一马当先朝着营寨扑过来的数百人都被壕沟中的木刺穿透了身体。 而且一个个的前赴后继,一个个的就跟没看见一样往里面踩,进去就是死,那密密麻麻的可是废了军士们不少的力气。 高顺看着就心疼,这可都是奴隶啊! 因此当壕沟被尸体填平,那些倭人冲过来的时候,高顺想了想,还是让军士们撒网,就跟捉鱼一样。 把大网撒出去,若是有敢挣扎的,一顿毒打,若是不服的,直接戳死,一顿忙活到了天色微微亮,居然生擒了两千余奴隶。 高顺大喜,令军士赐倭人每人一顿毒打之后再给两个果子,如此这般,高顺还听到了原来被关押的那些人发出惊叹的叫声?! 幸亏奴栏建的够大,虽然不够所有倭奴都躺下来睡觉,但是最起码够坐在地上的,而且倭人体型小,又矮又瘦,根本没有中原精锐那般强健的体魄。 关好了倭奴之后,高顺便令众军士往壕沟之中填土,将碎肉木刺尽皆埋了,再令军士扫平方圆百里,确定无人之后,高顺一边调教奴隶,一边令人搜集珍奇药材,树木,以及动物。 调教奴隶,就是用给个甜枣,打一棒子的做法。 只要有倭奴做出令高顺不爽的动作和曹昂小册子里严令禁止的行为,比如说争抢,妄图逃跑,策动其他奴隶闹事的这种奴隶,皆被高顺一箭射杀了。 而且此处的珍奇的确不少,只是也被糟蹋了不少。 比如说高大的树木,光军士探查到的,这群倭人总是热衷将高大的树木放倒,作为他们部落的屏障。 而高大的树木在潮湿的森林之中,太容易腐朽了,根据痕迹来看,他们往往是腐朽了再砍或者不等着腐朽又砍。 气的高顺又射杀了几个不顺眼的方才罢休,在高顺眼里,这些木头,可比这些倭奴要有价值的多! 高顺可是知道,当初徐州没有大木,难做大船的那个难受劲儿! 又过了数日,奴隶都调教的差不多了,方圆百里的资源也都掠夺的差不多了,一些价值不是很大的,高顺决定做了标记下次来取。 “扬帆起航,归徐州将所得献与主公!” “献与主公!”